编辑:王海涛 发表时间:2021年5月19日点击:9

|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撕毁合同,党和人民面临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严重经济困难。为此,党中央和毛泽东决心认真调查研究,纠正错误,调整政策。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国民经济开始转入调整的新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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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人大会上毛泽东发表重要讲话。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总结了经验教训。会后采取的从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加强和支援农业战线,加强农村基层的领导力量等措施,推动国民经济形势开始好转,农业生产开始回升,财政收支逐渐平衡,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 对恢复供销合作社作调查研究 |
“大跃进”造成了国民经济主要比例的严重失调,使社会主义经济受到重大的损失。农业、轻工业的大幅度减产,市场供销十分紧张,城乡人民生活困难。
1960 年冬,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1年1月,在党的八届九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要搞一个实事求是年,大家都去做调查研究。4月25日,毛泽东写信给邓小平,要他对包括恢复手工业问题、恢复供销合作社问题等农村若干关键问题进行重点调查。

邓小平和彭真在北京市的顺义、怀柔县调查,认为要恢复和发展手工业和家庭副业,必须迅速恢复和健全供销合作社工作,并强调现在必须挑选一些了解农村手工业、家庭副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有群众观点,会走群众路线的干部来做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把供销合作社迅速恢复起来。
胡乔木在湖南韶山调查后提出,农民群众对农村国营商业意见很多,而恢复供销合作社的试点地区,服务态度显著改进。
李井泉在四川南充县调查后提出,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业合并后,带来了不同程度的脱离群众、部分物资城乡流通不畅、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等不利于生产发展的消极因素。但在恢复供销合作社的试点地区,改进了工作,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胡耀邦在辽宁海城县农村调查后向中央写的《农村商业要办活一点》的报告中提出,1958年公社化以后,虽然还挂着供销合作社牌子,但是在资金构成、领导关系、经营方法、收益分配等方面,都逐渐同国营商业一样了。农村商业干部就由两条腿(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变成一条腿。不少社队干部和社员对农村商业不关心,不监督,也不积极支持了。调查报告建议“恢复供销合作社的原有性质,改变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毛泽东先后将上述调查报告和恢复供销合作社的意见,批给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参考。1961年5月29日,毛泽东在胡耀邦的调查报告上指示:印发工作会议(中央工作会议——编者注)各同志,我看了这个谈商业的文件,也觉得很好,可发到县、社两级讨论。
为了适应农村实行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集体所有制,1961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简称商业四十条),明确提出恢复供销合作社。现阶段我国商业流通应该有3条渠道,即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农村集市贸易。
文件提出,要恢复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机构可以按人民公社设置,也可以按区设置。但业务经营必须根据合理流向,便利群众。
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各级联社都实行民主集中制,各级领导机构,由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对社员负责。
供销合作社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过去供销合作社的社员股金和积累基金,应该由国营商业退还;供销合作社同国营商业合并期间,凡是没有发股金红利的,应该由国营商业补发。
上级联社和公社管理委员会(或区政权机关),无权动用供销合作社的资金和物资。供销合作社的利润,公社和生产大队是否提成,提成多少,完全由社员民主决定。
| 从下到上恢复供销合作社 |
从1961年5月开始试点恢复供销合作社,在各级党委的重视和领导下,多数地区进展较快。据不完全统计,到1961年10月底,已经恢复基层供销合作社30960个,恢复县供销合作社1280个,占全国县数的66.2%;成立省级供销合作社的有北京、河北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凡是恢复了供销合作社的地区,在农村商业工作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新的气象:密切了商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促进了购销业务的开展;重视组织地方货源,促进了手工业和农村副业生产的发展;加强了经济核算,贯彻了勤俭办企业的方针;恢复了民主管理、群众监督制度,职工作风有显著转变。
但是,由于供销合作社被合并时间长达4年,在恢复过程中也遇到不少问题,如国合商业经营分工问题、财产交接清理问题、合作社干部问题及基层社建设规模问题等。

《通知》指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体制、经营机构分为中央、省(市、自治区)、县、基层4级。上下级之间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负盈号、基金调剂的制度。
县和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在同国营商业合并时交给国家的自有资金(包括社员股金、公积金、调剂基金、基建基金、教育基金等),由财政部门如数退还供销合作社。原有的固定资产也由占用单位退还供销合作社。
各级党政机关以及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许挪用供销合作社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商品。
各级供销合作社的职工,在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方面,与同级国家机关职工相同。

1962年,朱德视察江西南昌莲花基层供销合作社。
1962 年9月27日,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以来商业工作的经验教训,从理论上阐述了合作社商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后,明确指出:“否认合作社商业的必要性,不充分发挥合作社商业的应有作用,是错误的。”我国存在着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和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同这种生产制度相适应,应该存在着合作社商业。合作社商业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国营商业的有力助手。各部门应该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业务。
供销合作社在党和政府特别是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下,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不久,提出了调整时期供销合作社的基本任务,即做好农副产品收购的同时,把农村副业积极组织起来,促进农业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
★ 学史小贴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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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的迅速恢复和发展,显示了供销合作社的强大生命力,也证明党中央关于恢复供销合作社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 由于在“大跃进”和国合商业合并期间,供销合作社许多优良传统和行之有效的制度被废弃,经营管理混乱,滋长官商作风,严重脱离群众,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不久,于1962年12月召开会议,提出了调整时期供销合作社的基本任务会议,并强调要加强供销合作社特别是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自身建设,作为调整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
(资料来源:《供销合作社史话》《中国供销合作社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