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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集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二 | 红色供销百天读98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编辑:王海涛 发表时间:2021年8月26日点击:5

 

   

党的十九大后,我们党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系统集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对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勾勒出更加清晰的顶层设计,由前期重点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重点在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发展到着力点放到加强系统集成、系统高效上来。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12月,党中央隆重举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习近平在会上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总结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宣示了在新时代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

到2020年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为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0年9月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要求,做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总结评估,把总结评估同谋划“十四五”时期改革思路结合起来,同汇聚深化改革的强大力量结合起来,全面展示改革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坚定各方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积势蓄力。

2020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总结评估报告,回顾了几年来气势如虹、波澜壮阔的改革进程,指出这是一场思想理论、改革组织方式、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人民广泛参与的深刻变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始终把综合改革作为中心工作,持续大力推进,层层贯彻落实,取得重大理论创新、重要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化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评估。

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重大理论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做好供销合作社工作、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三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共中央、国务院研究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开启了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提出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战略性、指导性的重要思想,明确了供销合作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作用,确立了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战略格局,科学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实现了我国供销合作事业的重大理论创新,为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形成重要制度成果

海南省明确省供销合作社为全省消费扶贫牵头单位。全省系统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春风大行动”等系列活动,两年间实现销售额7.35亿元,累计39.92万户次建档立卡贫困户获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部署要求,全系统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综合改革中形成了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

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联合社“三会”制度加快完善,层级间的差别化职能定位更趋合理,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不断健全。省级联合社普遍做实合作发展基金,联合社层级间联合合作的制度保障不断加强。联合社理事会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社有资产运营平台经营管理出资企业的制度普遍建立,社企分开有效落实。

基层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日趋完善。基层社章程更加完善,规范了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社的程序,允许多种方式出资与合作的制度安排普遍推行,农民入社的渠道全面打通。基层社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合作制分配制度日益完善,惠农带农机制不断增强。

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机制逐步优化。社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总社和26个省级社、部分市、县级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资产监管机制逐步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强化,社有资产质量明显提高。

为农服务的协同机制明显强化。供销合作社与涉农部门的业务合作机制不断健全,围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共享资源,共建网络。与村集体的共建机制不断深化,广泛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机制持续完善。

从严治社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总社发挥表率作用,带领各级联合社推进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全面从严治社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

事业发展不断推进 取得重要实践成果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大力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受到农民欢迎。

供销合作社系统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农民服务需求,统筹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基层组织建设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以抓工程、抓项目的方法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推动供销合作社在发挥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夯实了基层基础,与农民群众利益联结更紧密。基层社覆盖面明显扩大,在没有基层社的地区,采取县级社投资、社有企业或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带动、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经营服务网点改建、结对帮扶援建等多种方式恢复重建,彻底扭转基层社数量多年下滑的局面。基层社由1.91万个增加到3.35万个,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标杆基层社示范效应明显,带动全系统基层社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逐步成为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

拓展了经营服务领域,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全系统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实现了由单一商贸流通服务向农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拓展的重大转变,成为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加快创新,土地托管从山东推广到30个省份;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市场布局不断优化,网络改造持续推进,电子商务加速发展,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经营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合作金融稳步发展,总社成立金融服务部,指导推动各地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疏通资金下沉渠道。

提升了综合实力,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社有企业并购重组稳步推进,集团化发展明显加快,各地围绕农资、棉花、粮油、鲜活农产品等重要涉农领域和再生资源行业,培育出一批大型企业集团。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一大批综合服务平台投入使用,服务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全系统累计建成商品配送中心9663个、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48万个,发展连锁配送网点84.6万个,冷库总库容达到1410万立方米。联合社与行业协会融合互补、协同发展持续推进,在农资、棉花、茶叶、果品、再生资源等行业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强化了政治担当,服务大局的作用更突出。积极保障农村重要商品供给,维持农村正常生产秩序,发挥了主渠道作用。全系统肥料、农药、农膜供应量分别满足社会需求的70%、40%、25%,棉花销售量占全国比重超过50%。大力参与脱贫攻坚,深入推进产业扶贫、消费扶贫、电商扶贫、定点扶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推广绿色农资产品,服务乡村生态振兴。

形成了社会共识,改革发展环境更优化。各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及时出台实施意见。各省级党委、政府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机构。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累计支持资金148亿元。不少地方党委、政府赋予供销合作社更多职责任务,有效拓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空间。

此外,全系统围绕制约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在试点探索和改革积累中形成了一些思想性认识、创新性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具体做法。例如,各地供销合作社探索发展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践;因地制宜开展的多种形式土地托管服务;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种模式;发展电子商务,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流通网络的探索;以“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促进强村固基、富民兴社的经验等等。

实践证明,供销合作社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决体现党和政府政策导向,自觉成为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阵地,才能充分发挥组织和服务体系优势,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中发挥作用,有所作为;只有党委、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切实站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事业,才能给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参考资料:《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共产党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