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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集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二 |红色供销百天读95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全面从严治社

编辑:王海涛 发表时间:2021年8月14日点击:4

      

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京召开,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次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确立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第一个基本方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等以党内法规形式确定下来。2019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首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把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原则,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突出位置,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全面体现到各方面制度安排中。

从严治社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系统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2012年开始,总社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将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社党组、理事会各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并指导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机制。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总社发挥表率作用,带领各级联合社推进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全面从严治社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

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总社六届十一次理事会议提出,事业越发展,越要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必须从严治社,为供销合作事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会议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合作经济组织,组织成分多元,资产构成多样,投资经营活动多,管理着大量资金、资产、项目,但是也存在制度不完善、自我约束不强、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问题。全面从严治社,一方面,要依规依纪依法依章程治社,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加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坚持以防范风险、惩治和预防腐败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全面从严治社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保证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清正廉洁。

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推进从严治社成为2020年总社重点工作之一。2020年9月24日召开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再次强调,要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统筹推进供销合作社各项事业,坚持全面从严治社,着力营造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2020年12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召开全面从严治社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并出台《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建设良好政治生态,为供销合作事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此外,全系统以政治标准为导向的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机制也逐步形成,各级联合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纪检监察机构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持续抓好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通过“党建引领、村社共建”

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指出,做好党的农村工作,必须加强党在农村的群众工作,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条例要求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各地供销合作社在不断深化综合改革的进程中,围绕农村改革新形势,采取单独组建、行业统建、村社联建、区域合建等方式,在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为农服务组织或终端建立完善党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活动,农村党的建设有了稳固的经济基础和更多更实的着力点,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明显增强,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发挥。“党建引领、村社共建”,是乡村治理体系的重大创新,通过经济工作促进政治工作,有力加强了党对乡村振兴的领导,进一步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012年,山东莒南县委、县政府逐步尝试将供销合作社的技术、资本和渠道优势,与村集体的组织和带动优势相结合,合作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等项目,既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也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服务经济和社会治理能力,从而探索出了一条“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的新路子。

参考资料:《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共产党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