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英亚(中国) / 党的建设 / 党建专题

中农集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二 |红色供销百天读94 改革重心下移 全面夯实基础

编辑:王海涛 发表时间:2021年8月11日点击:3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公开发布。这份一号文件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定方向、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确立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是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文件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2018年9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发〔2018〕18号)印发,按照分三个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设定了阶段性目标,明确了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提出了22项具体指标,首次建立了乡村振兴指标体系,部署了82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蓝图、总路线图。

2019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意见出台旨在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

2018年:改革重心下移全面夯实基础

2018年是落实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提“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并将其列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2018年2月1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系统对照中发〔2015〕11号文件提出的改革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破除制约为农服务水平提升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作出更大贡献。

2018年11月20日,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供销合作社要做好服务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主阵地在基层,最大优势也在基层。2016年,总社就启动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千县千社”振兴计划,指导推动各地供销合作社开展“四社”创建活动,通过典型示范提升基层组织发展质量。2018年11月20日,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前,总社发布《关于全面提升基层为农服务质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基层薄弱的局面初步扭转。5年来,全系统恢复发展1万多家基层社,总数超过3万家,接近历史最高水平,基层社乡镇覆盖率由2012年的56%提高到2017年的95%,基本实现全覆盖。县及县以下销售总额在全系统的占比达到75%,比2012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利润占比达到70%,比2012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

这次会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分析了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基层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大意义,对全系统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基层为农服务质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快建设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综合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期,全系统要进一步将改革重心下移,深入推进基层社改革改造,积极稳妥推进县级社改革,并提出坚持基层优先导向,持续加大基层发展的扶持力度,启动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加快提升经营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围绕乡村振兴特别是产业振兴,进一步做强流通主业,强化产业服务功能。

2019年:面向小农户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019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发挥自身组织优势,通过多种方式服务小农户,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2019年3月7日,总社印发《供销合作社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以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和“供销服务带动小农户工程”为抓手,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网络和服务优势,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生产生活服务,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提高小农户生产经营能力,拓宽小农户增收空间,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

面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新要求,为了进一步推动经营服务体系与小农户的有机衔接,2019年9月3日,总社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开放办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全面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指导意见,旨在通过进一步加大开放办社力度、规范开放办社行为、提高开放办社质量,积极构建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主导、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现乡村振兴中发挥独特作用。

2020年: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

1月17日,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1月17日召开的总社六届十一次理事会议提出要以决战决胜、全面冲刺的姿态,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吹响了系统加快改革发展的冲锋号。这次会议提出,2020年起,全系统将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采取盘活社有资产、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与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等方式,力争用3年时间升级改造5000家薄弱基层社,建设2000家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的基层社标杆社。

2020年4月2日,总社印发《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发展壮大基层社、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完善联合社指导服务体系和发挥社有企业支撑带动作用为重点,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联合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切实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资料:《中华合作时报》、新华社、《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