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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集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二 |红色供销百天读92 乡村振兴带来重大机遇 综合改革全面深化

编辑:王海涛 发表时间:2021年8月4日点击:3

   

2017年10月18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写入党章。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举行,全面分析“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并再次强调,要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制度性供给。12月29至30日,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召开,对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实现工作导向的重大转变和工作重心的重大调整,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党的十九大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指导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也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推进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遵循。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供销合作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也翻开了新的篇章。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带来重大机遇

2018年1月12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京主持召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座谈会。他充分肯定近年来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并强调,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的优势,加快打造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积极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经营网络,服务乡村振兴,并在乡村振兴中不断发展壮大。

2018年1月15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

2018年1月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六届五次理事会议召开,总结了十八大以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经验和成绩,提出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把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协调推进,把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贯穿到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

会议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供销合作社是重大机遇,作用发挥好了,发展空间将更为广阔。全系统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找准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深入贯彻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在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增强基层社服务功能、做强做优做大社有企业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推动供销合作社实现更有质量的发展,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实现乡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

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找准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基本特征,提升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要求,提升供销合作社流通服务现代化水平。

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部署,坚定不移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向深入。

综合改革进入全面深化新阶段

2018年4月26日,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现场推进会在四川省广安市召开。

2017年4月18日,总社下发通知明确将围绕涉及体制机制的7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试点。6月15日,总社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综合考量工作基础、政策环境、代表性等因素,确定由28个省(区、市)32家单位承担试点任务。自此,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也步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

★ 专项试点7项重点工作及试点地区 ★

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四川、广东、广西、吉林等地的4家单位承担)

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广西等地的4家单位承担)

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重庆、山西、湖北、福建、青海等地的5家单位承担)

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天津、辽宁、浙江、宁夏等地的4家单位承担)

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安徽、江西、湖南、贵州等地的4家单位承担)

设立多种形式的发展基金(上海、陕西、北京、江苏、山东、江西、湖北、新疆等地的8家单位承担)

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江苏、河南、甘肃等地的3家单位承担)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2018年4月26日,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现场推进会在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故乡四川省广安市召开。这次推进会也是党的十九大后,总社召开的第一次研究改革的全系统专题工作会议,对于新时代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找准工作定位,主动担当作为,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推动专项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成效。以专项改革试点带动面上改革,着力在“扩面”“提质”“深化”上下功夫,并逐步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专项试点工作持续两年,在系统上下全力推进、各级党政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热切关注下,取得预期成效。2019年总社进行专项试点工作总结验收时,各试点单位形成了一批成功经验和制度性成果。

★ 专项试点经验成果 ★

一、构建双线运行机制,促进社企分开、上下贯通

二、优化联合社治理结构,提升领导推动供销合作事业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建设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基层社

四、整合各类要素资源,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五、推进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机构建设,提高社有资产管理水平

六、做实合作发展基金,强化服务基层工作导向

七、规范“三会”制度建设,保障社员民主权利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和挑战。供销合作社专项试点改革的推进,正是要在重点环节率先突破,从而保证在改革节奏上蹄疾步稳,在改革局面上赢得主动。两年多的时间,总社在抓好专项改革试点的同时,加快综合改革试点成熟经验的复制和推广,从而推动综合改革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取得了新的积极成效。

参考资料:《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